2020-06-29
據(jù)了解,新政策指標規(guī)定三年內(nèi)不允許更換車輛,若只是在網(wǎng)上初步提交資料狀態(tài),建議重新填寫新車資料再提交申請;若您已前往辦證大廳受理持有受理回執(zhí),需撥打兩地車專線人員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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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6-29
不可以,疫情防控期間,對上一年度納稅超過500萬的內(nèi)地出港商務車輛指標新辦及上一年度超過200萬的港澳入境商務車輛指標新辦,需先登錄網(wǎng)站提交申請資料,審核通過后再預約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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